25.1.08

新公司章程草稿

系統所有權屬公司所有
創始之技術團隊成員為公司之員工及董事
為了維護技術團隊之權力及辛勞提撥公司成立資本額35%股權為技術股
80%給予創始的技術團隊均分四期分四年給予
20%給予後續加入的技術團隊以四年為限無動用部份則於四年後均分與股東
為了提高獎勵資訊提供及系統建立者提撥公司成立資本額10%股權均分??予貢獻者
重大決策??採共識決
創始者退出則結算公司資產案股權比例退還資金
公司提撥每年營利10%為回饋社會基金
原創股東
洪長谷
沈國宏
陳彥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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